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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报告期内均享受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因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数额分别为989.05万元、2,101.46万元和1,739.6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58%、10.70%和8.70%。如果未来国家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如调低退税税率等),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软件产品退税的条件,以上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现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
2009年6月,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批准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为GR200944200082、GR200944200081、GR200944200080),上述三家公司201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2/201404/t20140421_2474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