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方财经资讯网(www.economybf.com.cn)-------搜集整理: 《公司法》规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
北方财经资讯网(www.economybf.com.cn)-------搜集整理:
《公司法》规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而汉嘉设计的减资程序虽然履行了公告义务,但是未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减资程序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操作。2012年先被“暂缓表决”到后来直接被否,此次重启IPO,汉嘉设计便直接提交了一份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在这份股本演变情况说明书中,发现汉嘉设计曾在2010年3月18日以100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总计付出了3000万元现金。这对于2009年底还背负着11000万元短期借款和5800万元长期借款的汉嘉设计来说,绝对堪称“慷慨”了。这是否表明了该公司一贯重视股东利益回报、极具现金分红的意识?恐怕不尽然,毕竟针对2010年实现的4593.58万元净利润,该公司并未再次进行大比例现金分红。此外,汉嘉设计于2011年12月增资4000万,但诡异的是时隔半年,也就是2012年6月,又减资4000万。经过此番操作之后,岑政平和沈小萍共同持有汉嘉设计股权比例由85.65%增至88.88%。广大投资者担心汉嘉设计是否构成抽逃资金的违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于刑罚,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而公司减资时,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是强制性规定,违之即构成非法减资,除责令改正,还可从重罚款的法律制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汉嘉设计的资本征程会否因为以上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投资者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