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北方财经资讯网
上市公司 财经首页 金融理财 北方经济 财关券商 个股评析 新股动态 基金市场 环球市场 京津动态
房产汽车 行情数据 民生资讯 黄 金 国内国际 外 汇 商 品 财 商 商 评 时 评
产 经 金 融 宏 观 行 情 私 募 债 券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金市场 >> 内容

6月地方债发行创新高 落地使用有望提速

时间:2022-6-30 10:18:30

  核心提示:6月,地方债发行规模有望达1.93万亿元,创单月历史新高。专家表示,展望下半年,地方债加快落地使用,相关部门谋划增量工具,将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基本发行完毕  Wind数据显示,截至29日,6月以来...

6月,地方债发行规模有望达1.93万亿元,创单月历史新高。专家表示,展望下半年,地方债加快落地使用,相关部门谋划增量工具,将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基本发行完毕

  Wind数据显示,截至29日,6月以来地方债已发行1.78万亿元,30日待发行0.15万亿元,全月发行规模有望达1.93万亿元。今年以来,地方债已发行5.25万亿元。

  一般说来,地方债包含一般债和专项债。以专项债为例,国务院此前要求,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6月中旬以来,地方债发行明显提速。数据显示,地方债6月前两周(5月30日起)合计发行量不足5000亿元。6月13日以来,地方债每周发行量均超过5000亿元。分析人士表示,连续三周发行量超过5000亿元的规模在地方债发行史上是罕见的。

  从6月全月看,地方债计划发行规模有望达1.93万亿元,创地方债发行史单月新高。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地方债风险比较低,收益率相对较高,因此,地方债发行以来尚未出现披露后未成功发行的先例,本月将大概率完成发行计划。

  从专项债的情况看,数据显示,6月新增专项债将发行13724万亿元,5月发行6320亿元,加上财政部此前公布的前4个月发行的14019亿元(含去年结转额度),发行量合计超过3.4万亿元,基本完成上半年3.45万亿元额度的要求。

  提振基建投资

  在发行计划基本能够完成的同时,地方债资金能否按时使用到位也很重要。

  在专项债方面,为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财政部已明确,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

  对管好用好地方债资金,不少地方也频出实招。比如,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对已入库项目按照成熟度进行排序,谋划资金使用进度;对项目整体推进不力、债券资金实际使用进度缓慢的项目单位发出提醒函,并开展实地调研,共同梳理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对年内无法使用完毕的资金按程序报批调整使用。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体系,按月收集专项债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专家预期,专项债将对基建投资起到提振作用。中原证券研究所宏观策略分析师周建华认为,由于基建项目支出主要由专项债等资金支持,专项债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资金或主要在二季度落地基建项目,预计三季度基建投资增速将再度上扬。

  谋划增量工具

  除专项债使用提速,谋划增量工具也让市场充满期待。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表示,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谋划增量政策工具,靠前安排、加快节奏、适时加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管控重点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财政政策助力稳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大。例如,在留抵退税方面,新增退税1400多亿元;财政部还将提前向各地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上述资金列入2023年预算,库款于2022年先行单独调拨。

  摩根士丹利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可考虑提前下达部分明年专项债额度。此前财政部已多次提前下达下一年专项债额度,在今年专项债发行明显较往年前置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提前下达2023年额度的可能。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免责声明——

       本网内容一般来源于各大媒体,已注明出处,对浏览者不带有任何指导性观点,仅供阅读;凡本网注明“作者、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与本网站无关;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请直接接洽原出处媒体。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绝非有意,敬请谅解,请邮件至economybf@yeah.net,我们会及时进行删撤处理。若通知后仍未进行删撤,可诉诸法律,感谢理解支持。
相关文章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相关服务
  • 北方财经资讯网(www.economybf.com.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economybf@yeah.net 京ICP备13033684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