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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房产中介找人假扮买家购房20多套 抵押后卷款跑路

时间:2018-8-1 11:11:43

  核心提示:北方财经资讯网(www.economybf.com.cn)-------搜集整理: 台州一房屋中介“买房”20多套抵押卷款跑路“21世纪不动产作为知名的房产经纪服务公司,竟然找人假扮买主,导致我们过户...
北方财经资讯网(www.economybf.com.cn)-------搜集整理:
    台州一房屋中介“买房”20多套抵押卷款跑路

“21世纪不动产作为知名的房产经纪服务公司,竟然找人假扮买主,导致我们过户后,拿不到70%的尾款,而且21世纪不动产加盟店的老板还把我们的房子抵押给了担保公司,拿了抵押款跑了。”7月25日,20多位业主集聚在浙江台州高新区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门口,要求21世纪不动产给个说法。

而当天,该店大门紧锁,内部办公用品已被搬空。

房子过户后,收不到70%的尾款

业主叶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出售了凤凰铂金广场小区一套141平方米的房子,售价162.8万元,买主叫童兵辉。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童兵辉支付了首付48.8万元后,约定剩余的114万元通过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在7月15日前全部付清。4月25日,双方到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到了7月15日,我一直没有收到尾款,就催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员工,让他联系买方,但对方一直找理由搪塞我。”叶先生说,到了7月18日,双方在该中介重新写了一份协议,确定尾款支付的时间。可到了19日,景隆店就关门了,找不到人了。

业主罗女士则表示,她卖了海棠花苑小区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子,售价360万元,买主叫陈亚琼。对方支付给她120万元的首付款,剩余的240万元通过房贷支付。然而,现在早就过了约定的尾款支付日期,罗女士依旧没收到尾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叶先生、罗女士有同样遭遇的业主达20多人,涉及金额数千万元。

中介虚构买主,房子过户后全被抵押

这些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过户后,不但在约定日期内拿不到尾款。更麻烦的是,他们的房子全被抵押给了民间担保公司或一些个人。而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的老板彭凯凯和一个叫陈昶的人则拿着抵押款跑路了。

“我的房子被抵押了160万元。”叶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收不到尾款,他才主动找上买主,要求买主支付尾款。

“这时候,买主才道出实情。原来压根儿就不是他想买房,是彭凯凯和陈昶让他假扮买房者,实际的买房人其实是彭凯凯和陈昶。现在,他没钱支付尾款。”叶先生说。

此后,叶先生了解到,这么多套房子其实都是他们几个人买的。“而且,大多数房子是在房产过户第二天,就迅速办理了抵押手续。”

在叶先生等人看来,陈昶、彭凯凯等人通过精心设计套路,一步步将他们的房产骗到其名下,并卷走抵押款跑路,已经涉嫌诈骗。

对此,21世纪不动产台州区域总代负责人杨女士表示,当时景隆店的员工可能知道他们老板要买房。老板说天盛中心的房价高,那周边小区的价格也会涨上来,有炒房机会,所以员工们才会帮着看房。

“但至于购房合同上的买房者是涉嫌参与其中,还是只是帮涉案人员一个忙,同意涉案人员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这就不得而知。”杨女士说,受此事影响,台州及周边的21世纪不动产加盟店的业务已受到影响。

业主如何维权?买家是否担责?

杨女士告诉记者,在21世纪不动产景隆店事发当日,也就是7月19日,他们接到了该店员工的电话,称老板失联了。“我们火速赶到现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希望能够尽快地联系到涉案人员。”

不过,截至目前,公安部门还没有将涉案人员抓获归案。杨女士表示,接下来,只能走司法途径。

杨女士说:“我们支持受害的业主打官司,律师由我们请,律师费由我们区域总代承担。至于此事件中,21世纪不动产区域总代因为管理问题要承担多少责任,这要看法院如何判决。我们最后会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来承担责任,不会推卸责任。”

“21世纪不动产2000年进入中国市场,此事对品牌的影响深远。为此,21世纪不动产区域总代也会起诉景隆店的法人,要求索赔。目前,我们正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杨女士说。

那么,受害的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高远认为,景隆店是21世纪不动产的正规加盟店,受害者也是在加盟店出卖的房产,交易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21世纪不动产的品牌信任度。在此事件中,区域总代确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受害人可以联合起来向21世纪不动产总代展开维权,区域总代也必须对受害人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对记者表示,要想走民事诉讼的渠道挽回损失其实很难,因为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到钱。另外,如果要认定抵押合同无效也是很难的。因此,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尽快找到涉案的老板。

对于参与的买房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韩高远表示,这要看其对于事件的参与度有多少。如果是单纯帮忙,对于涉案老板的其他情况毫不知情,根据过错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不构成犯罪。如果涉案老板被认定为诈骗罪,且买房人知道老板的诈骗意图,那么其同样构成诈骗罪。

“总之,作为可能存在诈骗行为的购房合同直接签订人,在公安部门将涉案人员的行为定性后,买房人多少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同的无非是责任的多少,刑事还是民事的问题。”韩高远说。

作者:不详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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